厨师遭车祸餐馆不服工伤裁定 人保局副局长出庭应诉
(记者 刘洋)餐厅厨师凌晨4时发生交通事故,被朝阳区人保局裁定为工伤,餐厅不服一再起诉上诉。今天上午,在北京市三中院进行的庭审中,朝阳区人保局副局长谷雨出庭应诉,辩称为何将厨师车祸裁定为工伤。
原告绿厨餐饮公司称,杨某是其厨师,2013年5月9日零点下班后,在4时左右发生交通事故,朝阳区人保局依据杨某出具的《下班时间证明》将杨某在该事故中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。餐饮公司不服请求法院属撤销这份工伤认定决定书。
被告朝阳区人保局辩称,绿厨餐饮公司虽主张杨某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,但是并未提交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。朝阳区人保局所作工伤认定结论事实清楚,程序合法。此前,一审法院驳回了餐饮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绿厨餐饮公司不服上诉,今天上午该案在三中院审理。
厨师杨某当天是在加班,看管他人清洗烟道,所以下班时间是在凌晨3点半。朝阳区人保局副局长谷雨出庭应诉。他解释称,根据《下班时间证明》和其他员工陈述,虽然该饭店厨师通常零点下班,但这名厨师还有下班后看管清洗烟道的职责,经常加班至凌晨,而案发时他刚加班完毕,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对于厨师经常加班的情况,餐饮公司并不否认,但称案发时杨某没加班,却拿不出相关证据。餐饮公司称案发前并未给杨某上工伤保险。
我父亲基本上是很晚一个走的,夜里还要给其他员工做工作餐。杨某的儿子作为第三人参与庭审,他说基本上是父亲负责看管清洗烟道,每个月都有凌晨3点半到4点才回家的情况。
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,该案将择日再次开庭。
为何选择亲自应诉?朝阳区人保局副局长谷雨说,对于人力社保局来说,领导干部出庭,也是劳动者的要求,在劳动纠纷中,劳动者比较普遍地还是处于弱势一方,用工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还经常发生。作为基层行政主管部门,应该多花些功夫解决这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。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多,在举证环节上,很多企业会以各种形式侵害劳动者权益,因此这个案子是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比较典型的形式,参加这个答辩,是加强检查和纠正的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