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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馆员工索加班费遭拒记者介入老板答应协商解决

时间:2017-12-14 17:51:00

餐馆员工索加班费遭拒 记者介入老板答应协商解决

(记者 农芝)隔天就挨加班,索要加班费却遭老板拒绝。5月7日,在南宁打工的李先生打电话向社区记者姐妹团求助称,他从四川来到南宁一家川菜馆打工,由于无法忍受每天超长时间的工作,于是向老板提出辞职,并要求老板补贴他工作半年多的加班费,但遭到了老板的拒绝。由于他当时没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,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去年10月,李先生从四川来到南宁打工,好不容易在一家川菜馆找到了工作,在得到老板口头承诺的待遇后,他就开始干活了。过后才知道店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是10个小时。李先生说,这还可以接受,但之后,店里的员工每隔一天就要加班,从上午9时30分一直工作到晚上10时30分,而且一个月才有一天休息时间。为此他们跟老板讨要加班费,却遭到老板拒绝。今年5月,李先生无法忍受长时间的加班工作,于是提出辞职,并向老板提出要求补偿一些加班费。但老板却以有言在先为由,拒不给其加班补偿。李先生说,虽然当时大家都没签劳动合同,但对于隔天就挨加班的事实,店里的员工都可作证。

当天中午,记者来到李先生工作的餐馆了解情况。该餐馆老板梁先生说,当时招工时已经跟他们说明,他们觉得可以接受才留下来工作,现在却提出要加班费,简直是无理取闹。

记者就此咨询了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的潘勇律师,潘律师认为,李先生可以提出补偿要求。他可先向所在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,由他们出面协调解决;如果上升到申请劳动仲裁,则举证的焦点是加班时间长短怎么证明及加班费怎么计算。假如员工之间能相互证明加班事实,也可作为一种证据。但此类问题很好是通过与老板协商来解决。

当天下午记者致电李先生转达律师建议时,李先生称老板已同意协商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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